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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蒸木托盘操作规范

一、目的:规划处理区的熏蒸管理,确保木材检疫除害处理的安全性和 可靠性

二、职责:熏蒸部负责处理区的熏蒸除害处理工作,严格按照除害处理操作规程, 保证熏蒸安全及检疫质量,并 检查和检测记录。

三、操作程序

(一)进口木材卫生检疫除害工作流程图

(二)进口木材熏蒸操作规程

1、检验物品:接受熏蒸任务之后,对照《熏蒸计划书》 ,核对被熏蒸货物 的品名、数量。

2、按与仓位墙体成 90℃直叫,卸货堆仓,仓内墙体两侧各预留 1 米宽通 道,仓内堆高限 4 米,限长 40 米。 3、测量仓内堆跺体积,并据此作为熏蒸体积

4、开启空载吹风,以确认熏蒸仓位。

5、苫盖账幕,用条状沙袋交错压实,固定防风带,检查帐幕完好情况(有 无破损、划口)并再次鼓风空载,检查密闭程度。

6、将以苫盖帐幕的仓内空气排除(抽风机) ,尽量减少仓内空气量

7、控制室预先设定气化器水浴温度置 50~60℃

8、控制室预先设定投药剂量

9、控制室预先设定循环时间(2 小时)

10、启动设定温度、浓度主动检测记录系统。

11、将药剂钢瓶放置在电子称上并于气化器连接,慢慢开启药剂钢瓶阀门 并半分钟后随即关闭阀门,立即检测连接管的气密性。确认无泄漏后,再次慢 慢开启药剂钢瓶阀门并开启气化器投药闸刀,并同时按下投药按钮,开始投 药,投药速度控制在钢瓶压力显示值不超过 0.2MPA

12、控制室、操作人员立即手持便捷式测毒仪,对控制室的通道接缝,鼓 风机等进行气密性检测,并对熏蒸仓周围至 50 米范围内进行检测,并按 2 小 时间隔检测环境浓度。

13、投药结束后,应立即关闭钢瓶阀门

14、当仓内 A、B 两点浓度之差<5%时,视仓内浓度分部均匀,可以闭循 环,实施 24 小时密闭。

15、对熏蒸全过程按时间间隔实施仓内浓度监测

16、浓度检测:正确投药 24 小时以后检测仓内浓度应为初始投药量 50% 以上

17、熏蒸补救:与密闭熏蒸过程及散气前的检测浓度如低于规定浓度时应采取熏蒸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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